山西:2024年全省煤炭產量穩定在13億噸左右發表時間:2024-04-08 10:36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的《2024年山西省煤炭穩產穩供工作方案》提到,在確保安全生產前提下,2024年全省煤炭產量穩定在13億噸左右。 具體措施方面,方案明確,生產煤礦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措施,合理制定月度和年度生產計劃,優化生產布局,合理安排采掘銜接,科學組織設備檢修,統籌產運銷平穩有序,確保產量穩定在合理水平。 對因停產限產原因實際原煤產量達不到登記生產能力70%的生產煤礦,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盡快實現達產達效。 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保持煤礦正常生產,嚴禁因個別煤礦出現事故“一刀切”區域性停產。 要逐礦分析研判、精準協調推動,加快具備條件的停緩建和未開工煤礦復工復產,對復工無望的礦井積極引導退出關閉。對非停產限產原因連續2年實際原煤產量達不到登記生產能力70%的生產煤礦,一律重新評估生產能力,核減無效產能,提升產能利用率,增加產能置換指標,為優質產能核增騰出空間。 建設煤礦方面,要強化建設資金、材料設備和施工力量保障,科學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力爭早日驗收、早日投產、早日見效。聯合試運轉煤礦在試生產的同時,進一步加快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盡快實現全面投產。 同時,要加快接續煤礦項目核準。推進“十四五”期間37個接續煤礦項目資源配置,對已配置礦業權的項目,項目單位要抓緊落實產能置換指標或出具產能置換承諾。項目由所在地設區市人民政府報省人民政府審定同意。并完成核準所需的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手續后,按規定履行項目核準程序。項目核準后,各相關部門加快辦理環評批復、采礦許可證、取水許可證、用地批復等手續,具備條件后盡快開工建設。對未配置礦業權的煤礦項目,盡快研究上報。 要序增加露天煤礦開采能力。加快用地手續辦理,確保現有露天生產煤礦采剝合理。對資源枯竭、符合條件的優先配置資源,確保持續達到現有生產能力。通過減量重組、井工轉露天和新建等方式,增加露天煤礦開采能力。推動加快相關手續辦理,在滿足生態要求、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前提下,充分釋放露天煤礦產能。 夾縫和邊角資源方面,要加快煤炭資源配置。與新增產能煤礦、露天煤礦相鄰的夾縫和邊角資源,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有序推進煤炭資源接續配置保障煤礦穩產保供的意見》(晉政發〔2022〕2號)要求優先配置出讓。保障新增產能煤礦資源,加快推進探轉采項目、資源枯竭礦井相鄰煤炭資源接替項目、基金項目和空白資源項目出讓。 此外,好要加快推進煤礦綠色智能高效開采。推動煤炭產業與數字技術一體化融合發展,重點圍繞煤礦智能化建設,以與省級煤炭工業互聯網平臺適配對接為抓手,將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機器人、智能裝備等與現代煤炭開發技術進行深度融合,提升智能化整體建設效果,助力煤炭產業數字化轉型升級。鼓勵支持煤礦企業應用綠色開采工藝和技術,因地制宜推廣充填開采、保水開采等綠色開采技術,切實提高煤礦安全保障水平和資源回收率。 方案最后還強調,要加快煤礦各項手續辦理。把握國家政策窗口期,緊盯時間節點,加強協調配合,爭取政策支持。各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統籌推進新增產能煤礦、資源整合煤礦、長期停產停建煤礦、露天煤礦各項手續辦理,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好礦區總體規劃修編和規劃環評、采礦許可證變更、用地手續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產能置換方案、復工復產等工作,確保在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規釋放有效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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